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百明,张雪兴,王斌,胡堃,袁臻亮,戴素梅,李培,张蒙蒙,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苏州百明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美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聚隆生活电器(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聚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聚隆(泰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卓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耐拓普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415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美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王斌、聚隆生活电器(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聚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聚隆(泰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耐拓普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戴素梅、李培、张蒙蒙:上诉人苏州百明建设有限公司、张百明、张雪兴就原告苏州卓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苏州美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王斌、胡堃、聚隆生活电器(苏州)有限公司、袁臻亮、苏州市聚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聚隆(泰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耐拓普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戴素梅、李培、苏州百明建设有限公司、张百明、张雪兴、张蒙蒙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苏0508民初415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上诉内容为: 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书并依法改判。2、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