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统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椰趣饮料有限公司 ,嘉善商城孙裕副食品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2民终1534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口市椰趣饮料有限公司:上诉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口市椰趣饮料有限公司、江苏统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嘉善商城孙裕副食品经营部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2民终15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