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江苏统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椰趣饮料有限公司嘉善商城孙裕副食品经营部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12民终1534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海口市椰趣饮料有限公司:上诉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口市椰趣饮料有限公司、江苏统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嘉善商城孙裕副食品经营部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2民终15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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