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婷,吴宝全,吴梓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281民初148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宝全:一、本院受理原告王婷与被告吴宝全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1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王婷与被告吴宝全离婚。二、婚生女吴梓汐由原告王婷抚养。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丰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