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红军,陈婷婷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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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婷婷:本院受理原告戴红军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立即归还借款10万元并承担从2019年7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