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奥佳厨具电器有限公司 ,靖江市永荣五金器材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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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奥佳厨具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靖江市永荣五金器材厂与江苏奥佳厨具电器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生祠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