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雪芳, 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雪芳: 本院受理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