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宗林,陆凯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陆凯:本院受理原告陈宗林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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