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方泽,卞林辉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卞林辉:本院受理刘方泽诉卞林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4-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