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婷,吴宝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1281民初148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宝全:本院受理原告王婷诉被告吴宝全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1民初1484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等。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2、双方所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