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姜堰区鸿润家具城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腾达植物纤维制品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堰区鸿润家具城、苏州市相城区渭塘腾达植物纤维制品厂: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姜堰区鸿润家具城、苏州市相城区渭塘腾达植物纤维制品厂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7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