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亚中,牛超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浙1081民初872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牛超辉:本院受理原告张亚中诉你方牛超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81民初87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月14下午14时10分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