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邵贤,田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1081民初605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甜:本院受理原告周邵贤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长期外出,且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81民初60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周邵贤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8元,减半收取计2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584元,由原告周邵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