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尤再近,吕晓雷,冯磊磊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浙1082民初6139号 |
案由 |
身体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磊磊、吕晓雷:本院受理原告尤再近与被告吕晓雷、冯磊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冯磊磊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村公告送达(2021)浙1082民初613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吕晓雷、冯磊磊共同连带赔偿尤再近医疗损失费共计人民币33416.49元(其中医药费9323.49元,误工费11820元,护理费1773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吕晓雷、冯磊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本案定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十四点二十分由审判员梁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单生、黄元君组成合议庭,在本院桃渚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