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磊,天台喜文源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台喜文源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085910248N):本院受理原告叶磊与被告天台喜文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天台喜文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鼠你有钱鼠你最棒”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在天猫店铺“喜文源运动户外专营店”首页刊登为期30日的声明,消除不良影响。二、判令被告天台喜文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叶磊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共计人民币15000元。三、判令被告天台喜文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