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磊,爱心牛, 天台秋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台秋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代码91330782MA2EBYJQXB):本院受理原告叶磊与被告天台秋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天台秋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爱心牛》、《牛气冲天》、《牛年-大奔》、《成为富婆》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2、被告天台秋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元;3、被告天台秋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4:45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