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怀平,朱勇, 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1081民初4204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内容
朱怀平、朱勇:原告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怀平、朱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81民初42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负担。特此公告(请张贴)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刊登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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