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怀平,朱勇, 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1081民初420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怀平、朱勇:原告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怀平、朱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81民初42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台州市冠程皮革有限公司负担。特此公告(请张贴)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