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翠红,张磊, 上海云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浙0481民初3348号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翠红(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张磊(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云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韩翠红、张磊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韩翠红、张磊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81民初334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证据副本、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原告诉请要求你俩归还代偿款1638000元及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并有权行使抵押权。本案由审判员郭百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章楚熊及人民陪审员程建英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