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文付,邓体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482民初489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体国(xxxxxxxxxxxxxxxxxx,男,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竹山县文峰乡长坪村2组18号):本院受理原告黄文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482民初4892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