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军平,邱燕邱, 上海旗谷房地产咨询事务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82民初173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燕邱(女,1988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界首市陶庙镇黄庄行政村蒋庄178号3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上海旗谷房地产咨询事务所(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8弄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T12405,投资人夏惠斌):本院受理原告张军平与被告邱燕邱、上海旗谷房地产咨询事务所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82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邱燕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军平30000元。二、驳回原告张军平的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6元,由被告邱燕邱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