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锺杏梅,林峰, 加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浙0402民初535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9月12日刊登在G151版的被告为锺杏梅、林峰的公告中,其中“本院受理原告加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阵、年夫如追偿权纠纷[(2021)浙0402民初5357号]一案”应更正为“本院受理原告加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锺杏梅、林峰追偿权纠纷[(2021)浙0402民初5357号]一案”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