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锺杏梅,林峰, 加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2021)浙0402民初5357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1年9月12日刊登在G151版的被告为锺杏梅、林峰的公告中,其中“本院受理原告加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阵、年夫如追偿权纠纷[(2021)浙0402民初5357号]一案”应更正为“本院受理原告加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锺杏梅、林峰追偿权纠纷[(2021)浙0402民初5357号]一案”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