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秀萍,郭金彪,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秀萍、郭金彪: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赔偿48522.99元;2.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逾期期间保险费3041.53元;3.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违约金36559.25元(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共计709天);4.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