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雅洁,韦学涛,韦学玮,第三人-, 宁夏安信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天辅星化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学玮:本院受理原告刘雅洁与被告韦学涛、韦学玮、宁夏天辅星化工有限公司、第三人宁夏安信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