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鹏,吴丽萍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川1421民初616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吴丽萍:本院受理(2021)川1421民初6162号原告陈鹏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吴丽萍偿还原告陈鹏借款本金234774元及利息40000元(从2019年4月计算至起诉之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2日上午9点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