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潘卉,王勇,刘勇,赵来庆, 陕西中维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济开电气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济开电气有限公司、潘卉、王勇、刘勇、赵来庆:申请执行人陕西中维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济开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陕西中维电气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潘卉、王勇、刘勇、赵来庆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副本、听证会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召开听证会(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执行局三楼312室)。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