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秀民,纪芳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5民初243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纪芳莹:本院受理原告宋秀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5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