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成龙,王伟,杨方华,王凌玉,王思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303民初4510号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伟、杨方华、王凌玉、王思茹:本院受理黄成龙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2021)苏0303民初4510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