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民中,宋洪敏,杨春玉, 云南国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215民初11496号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春玉、云南国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民中、宋洪敏诉你们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5民初1149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