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建军, 成都博鑫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1407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博鑫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14073号原告周建军诉被告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你签订的协议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2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2.5元、公告费260元及后续因送达产生的公告费由被告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