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甘敏, 厦门毅佳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丰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653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毅佳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敏:本院受理原告四川丰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91民初6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厦门毅佳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退还46万元;二、被告甘敏对被告厦门毅佳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厦门毅佳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追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