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绍升,向禹,刘晓波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312民初10997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向禹:本院已受理(2021)苏0312民初10997号原告王绍升诉你和被告刘晓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证据复印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