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林,钱娟,陈瑜萍,韩德发,平安银行成都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2486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瑜萍、韩德发: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5民初2486号原告杨林、钱娟与被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第三人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不得执行位于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泰安北路575号9栋3单元6楼24号房屋(权0306767);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931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531元,均由被告平安银行成都分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