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明芳,王晶晶, 淮安延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891民初2662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晶晶:本院受理原告韩明芳诉你与淮安延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891民初26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