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志刚,赵振国,郑海波,冯海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抚顺市汇运大型起重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6)鲁02民终4243号,(2020)鲁民申996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志刚、赵振国、郑海波、冯海滨、抚顺市汇运大型起重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你们之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吴志刚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2民终42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民申996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详情可在人民法院公告网查询。 |
刊登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