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坤猛,房红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1722民初1731号 |
案由 |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房红涛:本院受理原告朱坤猛诉房红涛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告送达本院(2021)鲁1722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