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飞,安化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郓城支公司, 郓城县万通物流货运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2民初97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飞、郓城县万通物流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诉你们、安化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郓城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2民初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