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艳芹,司俊杰,付天均,袁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1722民初121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司俊杰、付天均:本院受理的原告吴艳芹诉你们与袁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1722民初1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谢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谢集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