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华保,刘康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25民初1350号,(2021)粤0825执保27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康林:本院受理原告王华保诉被告刘康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25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2021)粤0825执保273号保全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