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海明, 湛江市云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91民初299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湛江市云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海明诉被告湛江市云建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因按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91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办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61号之一港城星座商业办公楼一层02号商铺、一层03号商铺、1901号办公室、1902号办公室权属登记需由其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原告郭海明办理上述商业办公楼一层02号商铺、一层03号商铺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原告郭海明;三、驳回原告郭海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湛江市云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