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敏瑶,陈思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491民初161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思达:本院受理的(2020)粤0491民初1613号原告谢敏瑶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491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