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黎明,许葵, 无锡市山通工程机械配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211民初6155号 |
案由 |
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黎明、许葵: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山通工程机械配套有限公司与被告周黎明、许葵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案号为(2020)苏0211民初61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