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国峰,崔立涛,牟守超,第三人-,齐建军, 江门市思婷镜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粵0703民初12762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立涛、牟守超、第三人江门市思婷镜业有限公司、齐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何国峰诉被告崔立涛、牟守超、第三人江门市思婷镜业有限公司、齐建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21)粵0703民初127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