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健凯,李卓斌,第三人-麦金棠,伍曼曼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781民初3851号 |
案由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麦金棠:本院受理原告伍健凯与被告李卓斌、第三人麦金棠、伍曼曼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781民初385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裁定书(转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