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富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441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富强:本院受理(2021)苏0581民初14419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