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丽君,沈柏祥, 宿迁鑫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311民初225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丽君、沈柏祥:本院受理原告宿迁鑫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11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