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义,陈富国, 浙江安吉星奥家具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523民初277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吉星奥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义、陈富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523民初27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被告陈富国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陈富国负担,限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本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