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丹,钟松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赣0424民初122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松锦:本院受理原告徐丹与被告钟松锦(住址:台湾省台北市内湖区湖兴里14邻成功路二段328号十三楼之2,台湾身份证号码:K120080086)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424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徐丹离婚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