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龚亚男,邱慧,邱文杰,龚邱童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川0116民初5605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邱慧:本院受理原告龚亚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一、原告与被告你离婚;二、婚生子邱文杰、龚邱童由原告抚养,被告你每月承担两个婚生子生活费共2000元,教育费、医疗费各承担一半,直至邱文杰、龚邱童独立生活时止。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5605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