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单连军,李秀芹,孙龙平,孙龙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921民初637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秀芹、孙龙平、孙龙艮:本院受理的原告单连军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1民初63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尖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