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继红,巫海生,曹霞, 滨州青藤苑大饭店餐饮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生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粤0304执2904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朱继红与被执行人巫海生、曹霞、深圳市宇生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滨州青藤苑大饭店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0)粤0304执29044号,委托我院对案外人位义代巫海生持有的滨州青藤苑大饭店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554359218G)49.9%的股权进行评估。我院于2021年4月8日委托山东兴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进行。现公告如下:滨州青藤苑大饭店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山东兴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事务所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
刊登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