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兵,王开巧,方庆领,方庆亮,方艳丽,方强,刘雪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481民初4280号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强、刘雪花:本院受理原告方兵、王开巧、方庆领、方庆亮、方艳丽与你们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481民初4280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被告方强将其占有的方后月死亡赔偿款中的250000元支付给原告方兵;被告方强将其占有的方后月死亡赔偿款中的250000元支付给原告方庆领、方庆亮、方艳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